組織架構
本會置理事九人、監事三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。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本會置秘書長一人,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,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

三大中心介紹
理監事會下轄認證中心、課程中心、社福中心。
認證中心
認證中心依照協會承攬政府、民間單位或企業課程後,依照市場對於課程中技能對於職能發展的影響,進而規劃與職能有關的相關認證,獨立或與相關單位共同發證,另設立國外認證組,接洽引入國外認證相關業務。課程中心
課程中心基於協會成立初衷,推廣全人教育精神,學習知識外加強素養教學,AI人工智慧、物聯網及大數據養成,成就終身學習者的態度及能力,創造創新發明的學習力,發展社會服務研究教學,創造優質學習環境。中心下由數個學院分別執行不同類別課程。中文職稱 | 英文職稱 | 隸屬部門 | 職稱說明 |
---|---|---|---|
實際權責以聘用證書說明為主 | |||
理事長 | Chairman | 理事會 | 對內綜理本會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 |
常務理事 | Executive Director | 理事會 | 可代理理事長執行職權。 |
理事 | Director | 理事會 | 擬訂政策目標、輔導各委員會工作執行、提出年度計劃方案。 |
常務監事 | Executive Supervisor | 監事會 | 擔任監事會主席,負責監事之聯繫,召開監事會。 |
監事 | Supervisor | 監事會 | 監察日常會務、糾正人員疏失、審核年度結算。 |
秘書長 | Chief Secretary | 秘書處 | 承理事長之命,處理本會會務,督導秘書處各組會務工作之執行。 |
主任 | Supervisor | 各中心 | 對內綜理本會中心業務,對外代表中心執行業務。 |
組長 | Team Leader | 各中心 | 對內綜理本會中心內各組業務,對外代表中心各組執行業務。 |
專員 | Specialist | 各中心 | 本會內單位聘用之專員。 |
顧問 | Consultant | 各中心 | 本會內聘用之業務執行顧問,依照職權授權執行業務。 |
講師 | Trainer | 學院 | 本會聘用之講師,執行授課等課程相關之工作。 |